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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丘远洋·新天地项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售房

    信息发布者:wenhecun
    2018-03-14 22:42:51    来源:凤凰网   转载

    原标题:商丘远洋·新天地项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售房 职能部门表示将严肃处理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李文学

    近日,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陆续接到商丘市民投诉,称位于商丘市长江路与豫苑路交叉口的远洋·新天地二期项目,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向购房者收取五千元至几十万元不等的“VIP入会费”“购房意向金”,其做法涉嫌违规。此前,商丘市住建局已经多次提到,地产企业在未取得预售证之前,不得以各种名义向购房者收钱。

    ●记者调查:销售人员称已收279户购房意向金

    3月9日上午,记者以购房者的身份来到了远洋·新天地二期项目售楼处,一进大厅,一名姓郭的售楼人员(下称郭某)热情地与记者打着招呼,并不停地介绍该项目的基本概况。

    据郭某介绍,目前该楼盘一共有11栋楼,其中9号楼、10号楼、15号楼、17号楼四栋工程进度稍快,其余7栋楼正在打桩。

    记者:你们楼盘近期有优惠活动吗?

    郭某:有认购活动,交五千等开盘后抵一万。

    记者:现在这11栋楼都能选房吗?

    郭某:能,您看您需要多大户型,我们每栋楼的户型不同,面积也不同。

    记者:现在交钱的多吗?你们的“五证”齐全了吗?不会出什么问题吧?

    郭某:现在已经有279人交过钱了,我刚刚才签一个。就差《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没办下来,其余证件都全了,预计今年五一期间开盘时候就能办下来。

    真有那么多人参加了优惠活动吗?记者表示质疑。

    随后,郭某便拿出了自己所签客户的合同以及交款收据让记者看。记者看到,收据上的交款金额有五千的,还有一万的,五千的收据上边收款事由为:收VIP入会金,而一万的收据上写的为:收内部认购。

    郭某告诉记者之前还有一个活动,交10万购房时可以再优惠1个点,交20万优惠2个点,交30万优惠3个点封顶,并给1分的利息。

    “我的一个客户之前交50万后来又补40万,一下交90万,每月光利息9000块钱。”郭某说。

    在之后的调查中记者也验证了郭某的说法,商丘市民王女士交款30万。

    随后,记者以考虑一下为由离开了该售楼处。

    ●住建局:属于违规 将严肃处理

    当天上午,记者来到了商丘市住建局了解情况,住建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远洋·新天地二期项目地点在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工程进度归示范区管理,预售归商丘市住建局管理,目前,该项目在建的11栋楼,均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该负责人还表示,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发企业不得进行收取和变相收取购房人的认筹款,若有相关行为,应立即终止。同时商丘住建局已经接到投诉,会尽快严肃处理此事。

    ●政策:违规预售应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为了维护商丘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商丘市住建部门明确要求全市开发企业全面停止在没有获得预售许可证之前进行所谓的提前认筹、收取意向人资金的活动。

    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

    商丘市在2007年、2014年相关文件有明确要求,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认筹活动和收取购房意向人的资金。如果出现类似行为的,经核实属于违规提前预售的,各级主管部门将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视情况报市金融工作局和公安部门,纳入非法集资预警监测。

    再此,提醒广大市民,购房时需确认开发企业相关销售手续是否合法、完整,以免以后产生纠纷。关于商丘远洋·新天地二期项目,违规预售一事,后续职能部门将如何处理,本报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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